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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3
雨季来临,各种各样的房屋漏水问题再次成为房屋纠纷的热点问题,笔者根据近期办理的房屋漏水纠纷,对常见的漏水问题及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做一个分析。案例: 张某,居住在南京下关一户单元房内,楼上房屋属于某单位,自从2007年10月起,这套房屋便开始不断的跑水、漏雨,使张某家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失。一直到了2009年秋天,楼上还在不停的漏着水,楼下的张某也不断的进行房屋的维修,两年光维修费就花了近2万元。张某与该单位多次协商,但最终双方因数额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修理费及财务损失等共计2万4千余元。 法院审理结果及依据:被告所有的房屋因漏雨、跑水等原因造成原告所有的房屋受到损失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由于被告对房屋的疏于管理所导致。据此,判决被告偿还刘某财产损失费17979.25元。 案例: 三楼业主外出时忘记关闭厨房间水龙头,致自来水溢出同时造成二楼和一楼损失。于是,二楼和一楼的住户将三楼业主告至法院。日前,法院根据损坏情况,作出三楼分别赔偿二楼和一楼房屋修复费的一审判决。法院审理结果及依据: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处理用水、排水等相邻关系。对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三楼业主作为其房屋权利人,应对其房屋内的用、排水负有谨慎的注意义务,以确保不对相邻方造成损害。因其疏于管理维护产生漏水,导致楼下室房屋及财产受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律师评论:房屋漏水,找出漏水原因是关键,以上两个案子中的漏水原因都是很明显的,即因为楼上业主的疏于管理或者未注意谨慎义务而导致的积水渗透,这种情况下楼上住户必须出对漏水造成楼下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更多的更复杂的漏水问题在于漏水原因难以判断,责任难以区分,笔者后续将继续分析其他原因造成的漏水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