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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土地承包权转让的问题

    您好!我于2003年经原发包人(村委会)同意与原承包人李某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包合同,转包期限为2003年始至2027年止共24年,并约定我在此24年内对土地的使用权利和义务等同于原承包人(2027年系全国统一规定的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的最后到期年)。注:该地为县城内园田;系集体所有。我的问题是:现在我想将本土地再转包给别人,但土地所有权人——村委会却说必须要经过原承包人(李某)同意,否则不能转包。请问村委会这样说有法律根据吗(村委会说也不知道根据什么,反正都这么做)?我该怎么做? 北京市

    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土地 举报

    提问者:极具挑战

    发布于2012-02-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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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黄华娣 经纪人
    这个主要看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因为一般情况下承租人是没有权利转租的,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10 2014-03-04 举报
  • hlx999 丨Lv 4
    和村委会的合同是可以的,合法的,,
    +10 2012-03-01 举报
  • hcl670 丨Lv 0
    这个主要看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因为一般情况下承租人是没有权利转租的,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10 2012-03-01 举报
  • h564335 丨Lv 0
    你和村委会签合同是合法的,因为村委会是国家的最低单位!
    +10 2012-03-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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