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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确认纠纷

    张三保全了李四的房屋,到了法院拍卖阶段,王五提出执行异议,说07年李四就把房屋卖给了他。法院驳回了他的异议,他又提出了诉诉,现未宣判。法官说要依据合同法来判,请问这种情况依据合同法合适吗? 北京市

    物权 房产纠纷 房屋 合同法 举报

    提问者:秋风网络

    发布于2012-02-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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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张会来 经纪人
    你好!当然合适,房屋买卖合同,拍卖等都是国家承认的.07年王五买的,如果没有国家承认的合同.很难依法追回损失.而且即使是损失赔偿,也是王五和李四之间的关系.张三无干系.
    +1 2012-02-16 举报
  • merry_leung 丨Lv 2
    你说卖给你,你要拿出证据,在看你们的协议是怎么约定。
    +1 2012-02-16 举报
  • zhaopeng1061 丨Lv 4
    合适的,法官只要看到王五和李四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先处理给王五,等多出来的在处理张三。这是债权人时间先后顺序的问题。
    +1 2012-02-16 举报
  • zhao15994103117 丨Lv 4
    合适的 我这边有个客户就差不多有何你相识的经历
    +1 2012-02-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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