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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男与乙女婚姻存续期间在甲单位集资楼房一套,双方离婚时该房未房改,法院将该房的使用权判给了乙,乙给付甲房屋一半集资款,双方均未上诉,执行了判决。乙居住8年后,甲单位申请房改,甲单位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申报

    甲男与乙女婚姻存续期间在甲单位集资楼房一套,双方离婚时该房未房改,法院将该房的使用权判给了乙,乙给付甲房屋一半集资款,双方均未上诉,执行了判决。乙居住8年后,甲单位申请房改,甲单位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申报在甲名下,乙知情给甲单位及房改部门提出异议申请,两部门以法院未判所有权为由置之不理,房改部门执意要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名下的做法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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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浣花者

    发布于2008-07-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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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hi0072459 丨Lv 0
    离婚如果没有法院判决书,也应该有离婚协议书的,里面应该包括家庭财产的处置方法,双方签字的,还有乙方付给甲方集资款的收条呢,都可以做为证据的呀
    +1 2008-07-21 举报
  • silver892008 丨Lv 4
    这些都是商量解决,互让一步就是了。否则还真不好解决。
    +1 2008-07-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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