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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赠房屋,再次出售
王,我在06年接受了一套赠与的住房(不是直系的,应该属于其他赠与),现在想出售,据说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想咨询下,如何避免交这些税?如果5年后我再出售的话,是不是就可以免掉这个20%的税。还是无论多少年后我出售,都要缴纳这个20%的税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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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foglianxiao
发布于2012-03-03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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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小裕
丨Lv 0
因为你是属于受赠的房子,所以无论多少年后这个税都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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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明
丨Lv 4
您好!受赠的房屋无论过了多少年后再出售,按现行政策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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