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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受赠房屋,再次出售

    王,我在06年接受了一套赠与的住房(不是直系的,应该属于其他赠与),现在想出售,据说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想咨询下,如何避免交这些税?如果5年后我再出售的话,是不是就可以免掉这个20%的税。还是无论多少年后我出售,都要缴纳这个20%的税呢? 北京市

    个人所得税 房屋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foglianxiao

    发布于2012-03-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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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黎小裕 丨Lv 0
    因为你是属于受赠的房子,所以无论多少年后这个税都不可避免的
    +1 2012-03-04 举报
  • 刘子明 丨Lv 4
    您好!受赠的房屋无论过了多少年后再出售,按现行政策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
    +1 2012-03-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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