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的福利分房被卖给别人,如何法律诉讼
1.9年前老单位和我未解除劳动关系还欠我钱,有保险未交等遗留问题;2.股东上层矛盾反复更换领导,长期不解决劳资纠纷;劳动仲裁也找不到单位,我一时也没有办法;3.我以为住上单位的福利分房是主动的,原来一直在工资里扣一点房租,没有工资了也就拖下来,一直住着,以为他们有事情找我即可;4.现在公司(有住房所有权)股东委托托管公司卖房子,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将我的有使用权的福利分房又卖给了别人,现在催我腾房,我向公司托管方要求解决问题,让我“等待”!但是房产证已经办给第三方,暂时我又无法要到复印件,对方要走法律程序挤走我,我感觉他们有恶意目的,感觉对我很不利!5.我想是否也走诉讼,但是有几个顾虑:时效?优先购买权?证据(尤其是原来的领导难以找到,托管方也不明确在哪里),住房使用权的法律保护依据,我诉讼理由是什么?6.我当然愿意协商,配合公司解决问题,劳动关系一并解决更好,甚至是以前的老账都可以商量,合情合理将住房处理给我就行啦!但是他就要强买强卖怎么办?现在让我等,我等到什么时候?谢谢指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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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不流泪的豆浆
发布于2012-02-1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