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房产证抵押给有用吗?

    最近买了一个二手房,现在已经进行到我去银行申请贷款,卖家去申请提前还款的这一步骤,但今天中介说先不让我办贷款了,因为卖家的房产证上是他和他老婆的名字,但他们已经离婚,现在他找不到前任老婆了,过户的话要他们两个一起去才行,然后中介提出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等卖家提前还款批下来后,把房产证抵押给我,然后我把首付款给卖家,等卖家找到他老婆后再一起去过户,然后我在办理贷款;第二个办法:等卖家找律师,拿他们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他老婆已经同意房产归他个人所有)去法院申请判决书,需要3个月左右,然后转为他个人房产后再去过户;请专业人士给指点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需要注意些什么,他把房产证抵押给我有用吗?还有他如果一直找不到他老婆或者法院判决书一直下不来我怎么办? 问题补充:这两个办法的前提都是让我先交首付给卖家 卖家抵押房产证给我 让我先入住的。 北京市

    抵押贷款 还款 贷款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zhunbei9

    发布于2012-01-1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松江松花蛋 丨Lv 3
    首先您要清楚一点,从法律角度讲,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才是房子的主人,只要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变更成您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从法律意义上讲还不是您的。所以我个人建议您选择第二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请您和卖方及中介签订一个协议,就是保证法院判决后这套房子按照现在说好的价格成交,而且要卖给您本人。
    +1 2012-01-1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