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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紧急求助 有关房屋间隔问题

    我家房后要建一幢14层高楼,只留了1.5米的间隔,现已开槽,请问所留距离符合规定么 北京市

    房屋 层高 举报

    提问者:城铁太挤了

    发布于2012-0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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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hoesbuyonline 丨Lv 1
    你好!只要它们没有违抗建筑,有关部门批了它,这样是符合规定的。
    +1 2012-02-17 举报
  • 约瑟夫lda 丨Lv 4
    对于采光国家的标准是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表5.0.2-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Ⅶ气侯区 Ⅳ气侯区 Ⅴ,Ⅵ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日照时数(h) ≥2 ≥3 ≥1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注: ①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离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当然这个规定还要涉及相关建房标准的满足入消防、通风等相关规定。 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次《物权法》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综上所述,我认为你到本地的建设规划部门咨询是最有实际意义的。我文中提到的你也可以下载来考虑一下。
    +1 2012-02-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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