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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屋出租代理协议的问题
现在有这么个问题,租了一套房屋,现在跟签定租房协议是二房东,二房东没有跟房东签租房代理协议,只是签定了普遍租房协议,现在二房东又把房屋转租给,那么跟二房东签定协议是不是有法律效力?而且知道房东是不知道二房东把房屋私自转租给别人,房东是不是有权收回房屋?现在理应怎么保护自己权益?希翼有明白给详细回答,最好有具体相关法规做参考,还有说一下法规名称,让允许自己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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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小镇姑娘土土滴
发布于2012-02-27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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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cuizhen
丨Lv 0
此房必须和二房东签订好协议,把出现原房东把你赶走的责任赔偿问题写清楚,赔付你多少钱写清楚了。原房东有权利把你赶走的。主要还是看二房东与原来的房东签的协议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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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wvan
丨Lv 0
看房主和二房东签署的合同中是否可以转租,如果有转租的权利你和二房东签署的为有效合同,如果没有那么属于无效合同,房主可以履行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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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zichuan2011
丨Lv 4
是有法律效力 但是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如果原业主要求收回房屋 你可以找二房东赔偿您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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