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购房者能向开房商索要因延期交房而产生的违约金?$https://m.fang.com/ask/ask_413564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135646
-
购房者能向开房商索要因延期交房而产生的违约金?
我上级单位集资给我单位职工盖房,选的开发商与上级单位签定了一份合同(以下简称大合同),大合同由上级单位保存,合同中交房日期为12月30日(购房者大部分不请楚此日期)。另外,开发商又与参与购房的每一个职工签定了一份合同(以下简称小合同),小合同中交房日期为10月30日,比大合同中的日期早2个月。同年7月,开房商以在小合同中填加土地使用年限为由,将大部分人的小合同收走,在未告知买房者的前提下,私自将小合同中的交房日期用 *** 刮去后,改为12月30日,小部分人的合同交房日期仍为10月30日。请问,如果开发商不能在10月30日交房,购房者能否以小合同中的规定,向开房商索要因延期交房而产生的违约金?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违约金
开发商
自建房
举报
提问者:宋江脚踢松花蛋
发布于2012-04-05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
-
陈慧钰
丨Lv 0
可以主张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
-
-
木头咚咚响
丨Lv 4
这个是毋庸置疑的,可以索赔,必须保管好那部分10月30的小合同,可以集体起诉!而且开发商的这种做法也是一种欺诈行为,必须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