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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与农用地产权问题

    再婚35年,男方病重,男方子女对父亲索要财产遗嘱,所拥有财产归其男方所有,想问,再婚女子能否能对其再婚后的财产有其拥有权,分享其财产,应该怎么解决?谢谢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产权 农用地 举报

    提问者:sesameabc

    发布于2012-0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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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张会来 经纪人
    男方继承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
    +1 2012-01-20 举报
  • dzr689 丨Lv 3
    在法律上来说,你们的权利是一样的,你们也可以分享其财产~
    +1 2012-01-20 举报
  • 知道达人 丨Lv 4
    首先您这个问题是比较常见,但有非常难以解决的问题。其实按照正常的法律相关条文规定,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在其中一方离世以后,另一方有优先继承权,但是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南方家里有子女,那么就是他的子女也有继承一部分财产的权力,这点事毋庸置疑的。所以这个问题最好是到当地法院,在法院的协调下解决这个问题。
    +1 2012-01-20 举报
  • jiangnanqianqiu 丨Lv 0
    如果婚后男方继承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
    +1 2012-0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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