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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帝国
丨Lv 0
一、不要随意收房。 按有关规定,"房地产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但是根据契约自由、意见自治的原则,如果你收了房,就视为对该楼质量的认可。这样的话,对你有许多不利之处: 第一,商品房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如果等花了一大笔钱装修完住进去了,结果发现是危房,你连哭都来不及。你的装修损失想讨回来也不会很容易。 第二,《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将来能否办下来《房产证》,你现在办理人住,如果将来发现该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致使《房产证》化为泡影,那时你再要求退房损失会比较大。 第三,现在办入住,将来等到《竣工验收备案表》下采了再想按合同让开发商支付全部逾期交房违约金,会比较麻烦。 总之,现在办入住比见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再办人住要冒很多风险并丧失一大部分主动权。 因此,请大家一定要坚持"不见《竣工验收备案表》就坚决不办入住"的底线原则。 二、注意各种验收表格的签章是否齐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一张纸,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一个《备案证》,上面都加盖有"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鄂建[2000]184号)等有关规定,开发商交房时应向业主出示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签署审查备案意见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其签发的《湖北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若开发商未能出具相关文件,该房则不具备交房条件,可拒绝收房。 三、有建设部文件做后盾。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得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得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