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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小区顶楼阳台顶是否属于公共区域呢?

    我家阳台顶是在顶层天台的围墙之外的,,我想在上面装太阳能热水器,不知道是否属于侵占其他邻居的公共利益, 北京市

    厨卫家电 阳台 热水器 顶层 举报

    提问者:ask71929169

    发布于2020-02-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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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9990666423 丨Lv 2
    1、住宅小区的会所如果符合规划要求,则属于开发商的开发产品,开发商可以出售,也可以自用,出售之前产权归开发商。 2、住宅小区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1 2020-02-12 举报
  • ask6533533299 丨Lv 2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又称之为专项维修基金,它是指小区住宅楼房之中的公共区域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之用的专用基金,是用于维修与养护公共部分与施、设备,其包括: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门厅、楼梯间、通道、户外墙面等等。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1 2020-02-12 举报
  • ask3031392316 丨Lv 1
    1、住宅小区的会所如果符合规划要求,则属于开发商的开发产品,开发商可以出售,也可以自用,出售之前产权归开发商。 2、住宅小区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1 2020-02-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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