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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怎么用呀?????住房公积金是怎么缴费的???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wb725007007

    发布于2012-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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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大湖如梦 丨Lv 3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买房,装房!至于缴费得看老板,原则上个人交多少,单位补多少!好像一般不会低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也不会高于百分之二十!
    +11 2012-03-02 举报
  • 霜之咏叹 丨Lv 0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六)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1 2012-03-03 举报
  • 狡狐 丨Lv 3
    补充:征收比例为5%-10%之间自行确定,征收基数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公司只有一个缴纳比例
    +1 2012-03-03 举报
  • cat_y 丨Lv 4
    如何缴费:1)在网上下载表格,在开户银行盖章,然后选择建行、招行、或者中行其中一家作为公积金扣款银行,目前只支持这三家银行2)购买公积金单位的密匙(200元人民币)必须购买,去网上输入公司员工的相关资料3)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 2012-03-03 举报
  • 密乘觉海 丨Lv 4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4)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6)户籍迁出本市的7)户籍不在本市并以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8)女满45周岁、男满五十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封存均满2年的9)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10)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1 2012-03-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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