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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办理商住用地,但居委会现将此地块出租,并且报建费及所产生的费用由村委会负责,这种租赁合同合法吗?

    现有集体土地37亩多,已办理商住用地,但居委会现将此地块出租,租赁期为五十年,但承租方用于建设楼房,并且报建费及所产生的费用由村委会负责,这种租赁合同合法吗?求解答,谢谢 北京市

    地块 集体土地 楼房 商住用地 举报

    提问者:ask8486251118

    发布于2020-02-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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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69736445 丨Lv 1
    你好,租赁期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的。
    +1 2020-02-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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