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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的问题
我出土地建房子,我要底下两层,合作伙伴却要建两层后土地使用证分割给他,分割以后使用证我保存,直到建成 合理吗?有没有什么风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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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oyorave
发布于2012-03-02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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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liy
丨Lv 2
不合理,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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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寇
丨Lv 4
不合理,有风险。土地证所有全人变更不了,如果是个人名字说明你是宅基证,如果变为开发商的话就是商品房了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变更也得需要很麻烦的操作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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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讯网
丨Lv 3
这个有说法的,看你的土地性质是什么土地,对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存在着不同。要是国有出让的建设用地,你出地他出钱,相当于他用地上建筑物换取你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话,这个不存在使用权证分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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