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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有向物业说明房客已欠租金,谁付钱就听谁的原则,算不算犯罪?

    我的房客拖欠数月房租约30000元,意图不付钱就搬走,业主有向物业说明房客已欠租金,所以房客若想搬家,必须有业主的确认才可放行。未料,物业经理竟说他收了房客1000元,根据他定的:谁付钱就听谁的原则,就瞒着业主,帮助房客不付钱,就搬家走人。请问,物业经理收的这1000元算不算 北京市

    业主 搬家 房租 物业 举报

    提问者:ask5200806570

    发布于2020-02-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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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wjun555 丨Lv 0
    您好, 1. 您有您租客的身份信息吗?可以申请“支付令”,可以向法院
    +1 2020-02-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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