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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继续提问)
协议中约定2年,但同时约定: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但要支付违约金(即一个月的房款)。但问题是他撬我信箱,没道理我再支付违约金吧?我为了避免以后此人今后做出其他让人傻眼的事情,我是一定要和他终止合约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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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黑鹰Baby
发布于2012-04-01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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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19
丨Lv 4
他撬你信箱,你可以维护你的权利;但是你支付违约金,也是应该遵守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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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豆豆86
丨Lv 3
是你想租别人的房子,还没到期,但是对方侵犯了你的权利,所以你想解除合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就以对方违反合同规定为由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还不明白,可以在线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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