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看房选房
  • 房屋赠与所附条件是否成立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父亲名下有一房屋,但弟妹逼着要改成我弟弟的名字,我们几个姐姐也都同意改名,但唯一担心的就是改完名后,弟妹会以各种方式将其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和弟弟离婚分房,所以请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把名字改到弟弟名下,而且还能保证在父母有生之年使弟妹不能分享此房呢?赠与附带条件"在父母有生之年,弟弟不可以将此房改成夫妻共同财产"并做相应的公证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公证完之后就可以改名了吗?如果二们离婚的话,此房的赠与可以收回吗?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屋 房屋赠与 住房制度 举报

    提问者:vividuoduo

    发布于2012-01-0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shoesbuyonline 丨Lv 1
    在办理赠与公证时,父母要求公证人员将房产赠与你弟弟,标注房产只是赠与你弟弟个人名下。其弟媳无共同所有权。公证之后带着公证书到交易市场办理变名手续。房产一变名,赠与就无法收回
    +1 2012-01-12 举报
  • swatert 丨Lv 3
    让您父亲将房产赠于您的弟弟个人所有就行了
    +1 2012-01-12 举报
  • 拳皇0723 丨Lv 4
    这个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担心这点,可以像您在文中提到的那样作公证
    +1 2012-01-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