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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所附条件是否成立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父亲名下有一房屋,但弟妹逼着要改成我弟弟的名字,我们几个姐姐也都同意改名,但唯一担心的就是改完名后,弟妹会以各种方式将其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和弟弟离婚分房,所以请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把名字改到弟弟名下,而且还能保证在父母有生之年使弟妹不能分享此房呢?赠与附带条件"在父母有生之年,弟弟不可以将此房改成夫妻共同财产"并做相应的公证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公证完之后就可以改名了吗?如果二们离婚的话,此房的赠与可以收回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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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vividuoduo
发布于2012-01-09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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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esbuyonline
丨Lv 1
在办理赠与公证时,父母要求公证人员将房产赠与你弟弟,标注房产只是赠与你弟弟个人名下。其弟媳无共同所有权。公证之后带着公证书到交易市场办理变名手续。房产一变名,赠与就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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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tert
丨Lv 3
让您父亲将房产赠于您的弟弟个人所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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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皇0723
丨Lv 4
这个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担心这点,可以像您在文中提到的那样作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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