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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1、协议是否有效?2、2002年-2003年租金收益归谁所有?3、现在房子的所有权归谁?

    2002年3月签购二手房协议,先支付14万元,余20万元协议约定购房人平房拆迁后支付,但至今未拆迁。2003年1月和2004年买方先后给付共计29000元房款,利息4000元。此房为经济适用房,购房时,原房主是贷款买的房(房产证发证日期为2003年8月),现已还清,卖方见房屋升值,想单方撕毁合同,2004年4月买方借款支付尾款时,被卖方拒收。要求买方返还房屋。(此房未过户)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购房 贷款 房屋 举报

    提问者:wghvc

    发布于2012-03-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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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齐殿天下 丨Lv 0
    这个问题是杭州明文规定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买卖的,要是经过什么途径私下买卖,所有法律程序,要双方承担
    +1 2012-03-25 举报
  • 小乔一 丨Lv 0
    正常来说协议无效,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不能交易!
    +1 2012-03-25 举报
  • 老尼姑2011 丨Lv 3
    经济适用房不可以交易你们的协议是无效的房产证是过户不了的
    +1 2012-03-25 举报
  • 魁中魁 丨Lv 1
    1:正常来说协议无效,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不能交易,2:租金归谁应该归原房东3:所有权还是原房东,因为房子没有过户到你名下
    +1 2012-03-24 举报
  • 半个半仙 丨Lv 3
    经济适用房根本就是不可以交易的啊你们的协议就是属于无效的现在的房产所有权就是原来房东的
    +1 2012-03-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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