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tonnydu2010 丨Lv 8
    没有了,,,
    +1 2016-04-29 举报
  • 姑苏e族 丨Lv 4
    2010年深圳保障房主要申请条件 ■ 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资产的 总和计算)。 ■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是已取得深户两年以上的居民,未成年子女 不受此时间限制。 ■ 申请人已婚的,其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之 前。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35周岁 。 ■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 建房用地。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 均未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从2005年1月1日 起至签订购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 ■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 及廉租住房保障待遇。
    +1 2012-03-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