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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男方给了一套房改房为结婚用房,房本为公公姓名,现已公公去世,婆婆放弃继承。

    婚后婆婆部分赠予老公(房本为老公姓名) 公证处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新法出台后还有效为共同财产吗?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产继承 房改房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foglianxiao

    发布于2012-03-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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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吴洁 置业顾问
    是共有财产
    +10 2014-05-22 举报
  • visacgreality 丨Lv 0
    有公正肯定是共同财产
    +10 2012-03-28 举报
  • Krgabi 丨Lv 0
    强烈建议区询问专门的律师,那样你会得到想要的答案
    +10 2012-03-27 举报
  • alunkl 丨Lv 0
    是共同财产
    +10 2012-03-27 举报
  • Goderustes 丨Lv 3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从上面可以看到,新法出台以后,引起了很多争议,所以后面补充,解释了很多,但归结起来,大部分都是以双方协议,协商为准。如果协议不了,法院才根据你们双方手里相应证据来判。而你的情况里,虽然房子是男方名字,但已经做公证,新法出台还是有效的,如果你还是不放心的话,可以争得男方及父母同意后把你的名字也加进去,就可以。希望可以帮到你!!!!
    +10 2012-03-27 举报
  • MepeAlievylit 丨Lv 5
    有效。
    +10 2012-03-27 举报
  • 草桥紫藤 丨Lv 3
    是共有财产啊
    +10 2012-03-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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