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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还未正式交房,期间暴雨房顶漏水,楼下四楼,五楼泡水了,物业说我要赔损失和装修费用,这合理吗

    我2010年买的房子,到现在还未正式交房,锁匙都没拿,这期间下暴雨房顶漏水,楼下四楼,五楼泡水了,物业说我要赔损失和装修费用,还说自合同签订日起,房子就是我的,没尽到管理的义务,这个合理吗,还说合同签订3个月后交物业管理费,这个合乎情理吗 北京市

    物业 装修费用 装修 漏水 举报

    提问者:南沙群岛的海鸥

    发布于2012-02-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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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春来2011 丨Lv 3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没有交房代表着使用权在前房东这边,他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至于物业费你应该从交房时进行物业过户的时间算起,一般物业公司都是一个季度为单位收取。
    +1 2012-02-16 举报
  • liuyue010899 丨Lv 2
    办理过产权过户,维修基金物业有没有去过户,只是产权过户,还不能正式算你的,维修基金物业水电煤户名还是上家的。物业费也是,没有办理物业过户之前的物业费还是上家的。已过户为准。
    +1 2012-02-16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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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蕉蕉侠 丨Lv 0
    没拿钥丝何来装修呢赔就不可能了合同签订3个月后交物业管理费,这是卖方式的预定一般交钥丝三个月交管理费合理
    +1 2012-02-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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