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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5110928742 丨Lv 1
    在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里,2014房产税开征时间成为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那2014年最新房产税究竟会不会全面开征呢?房产税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主要是因为它被赋予了调控房价的功能。房价一直高昂,房子成为群众日常生活中沉重的负担。在国家多次调控无果后,很多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了房产税开征上。群众希望房产税能使房价回归合理。房产税早已在上海和重庆两个大型城市试点,不过根据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显示,房产税在这两个城市试点的三年时间里,其成效可以说微乎其微。其实在上海和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并不是完整的,因为存量房没有征税,它可是最应该征税的。房产税的开征旨在让房价回归合理,倘若房地产泡沫继续膨胀,那房产税也将失去意义。那2014房产税开征时间是什么呢?一位政府官员回答说:“其实房产税全面开征的时间并没有确定下来,因为目前在我国开征房产税还无法可依。不过离全面开征房产税也不会太远了,房产税立法已经得到提案,目前人大有关人员已经在研究房产税立法事项。一旦房产税有法可依时,那么其也必将全面开征。”在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里我们可以看到,到2014年6月份,我国各省份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将全面出台。国家有关部门也已经明确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将在2020年前完成。不动产的登记和住房信息的联网,将能使有关部门更准确、更及时的掌握个人持有的房产信息,这将能有效的推动房产税开征的步伐,使房产税的征收更加准确、便捷。
    +1 2020-01-26 举报
  • ask9366210675 丨Lv 1
    为了更好的征收房产税,也为了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作用,国家针对房产税政策做出了新的调整。在新的房产税规定中都有哪些要求?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又称房屋税。“新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并规定,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新房产税如何征收2013,主要内容如下:(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三)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用人纳税。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房产税。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1)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2)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五)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六)房产税的纳税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房产税。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产税。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1 2020-01-26 举报
  • ask9319529192 丨Lv 1
    您好, 房产税共有两种最新计算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一)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1.投资联营的房产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 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因而从应纳税额的计算来说也有两种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1 2020-01-26 举报
  • ask2778913590 丨Lv 2
    2015年最新房产税政策:有关房产税方面的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另外:1。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应在房屋大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3: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1 2020-01-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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