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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要提前结束房屋租赁

    我们的房屋租赁期限是5年,合同日到2013年12月31日,租金105000元,违约赔偿金30000元,这条款合法吗?我能以有失公平条件解约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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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石老人租房

    发布于2012-02-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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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lang413926 丨Lv 1
    合同上既然注明这条,而且双方都同意签字,那就是合法的。不能解约。这没有什么失去公平的条件。双方平等签单合同。不能因为你觉得违约金多就不平衡。换个角度想想,你也不愿意客户退房。如果退房了。还不赔违约金,那你也不同意呀。所以要是提前结束合同,那就得赔钱
    +1 2012-02-06 举报
  • xian5126 丨Lv 1
    只能已 合同上的明文规定来解除合同 除非业主同意 要不没有别的理由失去公平
    +1 2012-02-06 举报
  • xd6636862 丨Lv 2
    合同上既然注明这条,而且双方都同意签字,那就是合法的。不能解约。这没有什么失去公平的条件。双方平等签单合同。不能因为你觉得违约金多就不平衡。换个角度想想,你也不愿意客户退房。如果退房了。还不赔违约金,那你也不同意呀。所以要是提前结束合同,那就得赔钱。
    +1 2012-02-06 举报
  • xia208 丨Lv 3
    只要签了,双方都认同了,当然合法的这也太多了!一般都一个月的租金!
    +1 2012-02-05 举报
  • 老卒B站 丨Lv 1
    没有什么不合法,当初只要双方认可的就是合法的,所以现在你要解约只要对方同意就行。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可以转租出去,和房东签合同。
    +1 2012-02-05 举报
  • Songyan 丨Lv 0
    合法,单方面解约就是要赔偿
    +1 2012-02-05 举报
  • qyhself 丨Lv 3
    一般都是双方协商 签字生效
    +1 2012-02-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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