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房产抵押合同并不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效!

    房产抵押合同并不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效! 北京市

    房产 抵押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8026253195

    发布于2020-01-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ask7476199339 丨Lv 2
    一、红本房抵押贷款(红本在手):提交申请--->房产评估--->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办理公证--->抵押登记--->发放房产抵押贷款二、红本房抵押贷款(红本不在手):提交申请--->房产评估--->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办理公证--->赎楼--->抵押登记--->发放房产抵押贷款
    +1 2020-01-22 举报
  • ask9517214037 丨Lv 1
    一、红本房抵押贷款(红本在手):提交申请--->房产评估--->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办理公证--->抵押登记--->发放房产抵押贷款二、红本房抵押贷款(红本不在手):提交申请--->房产评估--->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办理公证--->赎楼--->抵押登记--->发放房产抵押贷款
    +1 2020-01-22 举报
  • aogege 丨Lv 4
    首先,了解按揭所购房产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而购房人一般购买的都是期房,在办理购房和按揭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因此目前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开发商担保终止,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如果房产抵押尚未办理,卖家则首先要与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受让方提供新的担保,同时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提前终止贷款合同,除非您先行偿还全部贷款。如果所购房产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卖家则无需与开发商协商,但必须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并且要告知受让人该房产已经抵押,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其次,转按揭银行多数不受理房贷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即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也可以是正处在住房按揭期间的借款人,为了增加(减少)贷款金额或延长(缩短)贷款年限,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等手段把住房按揭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转按揭操作程序比较复杂,几乎少有银行会同意这种转让,大多数银行会将此作为二手房买卖贷款处理。西安市交通银行的工作人员说,严格意义上的转按揭贷款是卖方出售贷款没还清的商品房,购买方继续为该商品房偿还贷款。还款主体变更,买方得到银行放贷后,并不是拿着现金交与卖方去原银行提前还贷,而是银行之间进行过账交易,消费者是见不到现金的。据了解,目前在已经推出转按揭业务的银行,也没有实现不同银行间的转按揭业务,主要是因为银行业务没有联网,有些银行之间利率也并不统一。再次,自筹资金提前还贷从贷款银行来说,同意卖家转让该房产的前提是,要提前终止贷款合同,收回全部贷款和相应利息即提前还贷。先行偿清全部贷款本息,解除抵押登记,再与买家办理转让手续,此时则完全是买卖双方两个人之间的事了,这也是最简化的办法。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般有两种形式:第二种:找到买主后,买卖双方沟通。买家先支付一部分房款,供卖家提前还贷,然后卖家办理好结清手续后过户给买家,买家再给尾款。这种办法较为常见,但这种办法对于买方来说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在付出购房款后,房产权属还属于卖房者,一旦卖房者不承认或携款逃跑,买房者将面临巨大损失。为保险期间,在垫付过程中,买方与卖方或者签订一份手续办理相关事宜的承诺协议,并以房产证做抵押。或者选择有信誉的大型中介公司介入,作为第三方保证资金的安全,卖方支付几百元的办理费。最后,向中介公司拆借卖房者自行无法筹到还贷款,而且也没有买主愿意垫付房款,只能用向中介公司拆借,这是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中介公司可以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帮卖房者还贷,不过要收取较高的手续费。一般每天的收费为借款的4%。在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买卖双方交易成功,办理完房产转让手续后,还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希望可以帮到你。
    +1 2020-01-22 举报
  • ask1924663546 丨Lv 1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须用房产证抵押在邮政储蓄银行才能按揭,部分银行如房产证未办理可凭购房合同办理按揭。按揭贷款的手续:首先,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1 2020-01-22 举报
  • ask6985201840 丨Lv 2
    目前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房产抵押尚未办理,您首先要与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买方提供新的担保,同时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提前终止贷款合同,除非您先行偿还全部贷款
    +1 2020-01-2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