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新房
  • 拆迁引起的房产纠纷

    我爸妈共同建造了80年代初二层楼的房子,在1990年10月我妈自杀身亡,在1991年我爸再婚于1992年生一男孩,在2001年他们夫妻俩又造了两层楼别墅式的新房,当初村里要求把原房拆除才能造新房,后考虑我爸要用原房做豆芽生意,拆除对隔壁邻居也有安全影响,后要求我爸把原房的土地证压在了村里才把新房建起,原房没拆除相当于有永久居住权,后造的新房有没有批到土地证我不清楚。现原房和新房都要拆迁,村里是按新房面积赔偿,原房按拆除补偿费补偿100/m2*170m2=17000元,作为已出嫁的女儿我可以以继承亲妈的遗产或以其他方式争一套80平米的房子吗?继母只肯把原房的17000元给我。 北京市

    居住权 土地证 新房 别墅 举报

    提问者:球球球圈圈球

    发布于2012-03-0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dodo1990 丨Lv 0
    你是有继承权的,至于多少,如果当时您的亲母没有特别说明,您和父亲是平均分配的。
    +10 2012-03-05 举报
  • 传奇杀手 丨Lv 0
    这种民事纠纷,很常见,你如果通过法律,至少能继承所有拆迁款项的四分之一。
    +10 2012-03-05 举报
  • SM男孩天空 丨Lv 4
    你有权继承,找律师起诉他们
    +10 2012-03-05 举报
  • 梁医生性咨询 丨Lv 1
    可以的,但是手续可能有点烦琐.
    +10 2012-03-0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