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在7-8年前,我家在同一个村里人那买了一块地,那地是他二三十年前祖宗的房子拆了留下的空地,但是我们用两年半时间的帮他们家犁地买下的,然后我们批了生产用房使用证,盖了养猪圈,然后他们现在的意思是土地是他们的,又要我们买土地,更有的是居然说过往的道路也是他们的,也要我们买下,我们同村里反映,他们是村**的弟弟,村里居然让我们用自己的田地125平方米来换取那个106平方米猪圈和道路。而且他们家在村里不止一个住宅地址,不是说农村的是一户以宅制吗,而且具体的是这块地,我们有生产用房使用证了,他有权再次向我们要钱,让我们再买第二次吗,还外加道路的。最后是村里有权干涉和做判决吗?十万火急,他们官官相互,跪求理,谢谢! 问题补充:那个生产用房使用证是临时用地协议书,甲方是村委乙方是我家,条款为发展本村种养殖业...那个算是生产用房使用证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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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婚姻不是那样
发布于2012-02-1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