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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被私自更转(来自上海商住楼小区)

    父母亲于2009年11月13日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离婚,将其他们的共同财产商住楼住房一套及门面一间由母亲自愿赠送给我,可我母亲在2010年上半年私自更转了门面房产证,事隔数月后母亲又逼我强行承认拒绝赠送并强逼签字,非我自愿。更为不妥的是母亲事后又在我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我父亲签字办理的住房房产证转办成母亲的房产证。我现在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能拿回门面及住房的房产证吗.?母亲的行为是否违法,房管局在没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办理了我母亲私自更转房产证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办理人需要承担那些法律效力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共同财产 房产 商铺 举报

    提问者:海河-渤海

    发布于2012-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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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五角枫林 丨Lv 4
    这个首先要搞清楚这两套房子的产权人是谁,赠与给你是否有正规的赠与合同或者是及时的变更产证上的产权人。等等。
    +1 2012-03-15 举报
  • 西溪学士 丨Lv 2
    共住人必须知道并同意,才能出售此屋。如果私自一个人去卖了,如果你母亲卖了,则想打官司您也能胜诉的。
    +1 2012-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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