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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的房屋属于违法吗,可以补偿吗?(来自石家庄建筑公司家属楼小区)

    06年我在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由于资金不到位,在我完成百分之七十的工程量后,甲方未付一文钱.至使所有八个项目部近万平方米在建全部停工.该项目土地业主为长沙市劳动局,与建筑公司为共同开发合作关系.我曾诉诸法律把建筑公司和劳动局作为被告,法院也作了调解,判其赔偿我直接费52万余元.由于建筑公司无法执行赔偿,而劳动局又没有与项目施工队签定合同.至使十多年款项无法追回.2010年长沙经开区和劳动局兑换土地搞园区建设,未经任何手绩也未公示更未告知我们突然拆除.现通知我们拿不到一半的资金作同情费,这合法吗? 北京市

    施工队 房产纠纷 房屋 业主 举报

    提问者:无极千手

    发布于2012-03-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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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meteor88622 丨Lv 2
    这个不合法。也不是什么同情费就可以的。可以上诉法院的
    +1 2012-03-18 举报
  • 某妞 丨Lv 3
    这个肯定是不合法的,您可以找相关的律师,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1 2012-03-18 举报
  • 小牛背壳 丨Lv 3
    建议述诸法律,让法院来声张正义!
    +1 2012-03-18 举报
  • jujue_liu 丨Lv 3
    你好:这样的情况是不合法的,您是可以起诉他的。
    +1 2012-03-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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