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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面房出租纠纷(来自忻州门面房出租小区)

    我是2004年从他人手花7000元兑过来的窗改门房子,用于开生日蛋糕店,房租是每月1000元,签两年合同。期满后,续约5年,到2011年10月5日到期。我为房屋重新装修门面花费10万元。合同没有注明到期收房子,只注明我有优先承租权。房主前几天通知我到期收房子,自己女儿要使用开超市。我该怎么办?我能所要损失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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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财运追月

    发布于2012-02-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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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他的青春我做主 丨Lv 3
    跟业主协商解决吧,所说您有优先承租权,但是业主现在需要自用,那就另当别论了吧
    +11 2012-03-01 举报
  • 新月驿站 丨Lv 3
    您好,如果租赁协议中对合同到期后对装修的补偿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要求经济补偿。
    +1 2012-03-01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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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改到你满意,5万块钱装出10万的效果,省心省事!

  • 624xn 丨Lv 3
    所要不了损失 因为此房屋已到期 除非继续续约 因为是优先承租权 若到期的话房东有权利收回此房屋
    +1 2012-03-01 举报
  • 大强欺负小强 丨Lv 2
    挺麻烦 的,主要是当初签合同时注明你有优先承租权,问题是房主有两种可能:1,他是真的要自己用,2,他有可能是继续出租房子,但是不好意思给你涨房租,你可以给他涨点房租试试,或者是让房主给些赔偿。
    +1 2012-03-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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