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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该不该写媳妇的名字

    家里是农村的,由于我大伯(爸爸的哥哥)膝下无子,所以想把房子给我哥哥和嫂子,但是前提是要我哥哥和嫂子给其养老送终,我想问一下如果房产证过户的话户主的名字该写谁的名字?写嫂子的名字行吗?会有什么纠纷吗?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户主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明月清风苑

    发布于2012-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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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ebahai 丨Lv 0
    先看看有没有什么法定继承人,如果有就不用什么纠纷。如果没有,需要按照法律政策。
    +11 2012-04-07 举报
  • dzz6598 丨Lv 0
    不用写 也不用作!直接让你大伯做个遗嘱公证就OK了
    +10 2012-04-08 举报
  • Faking穷光蛋 丨Lv 3
    可以的 只要同意就可以
    +10 2012-04-08 举报
  • dzz8338223 丨Lv 3
    婚后的财产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没有区别。
    +10 2012-04-08 举报
  • evaxl 丨Lv 0
    夫妻俩写谁的名字,或者2个名字都写上都是一样的,属于夫妻财产,
    +10 2012-04-08 举报
  • teammilly 丨Lv 0
    最好写您哥的名字,免得以后有纠纷。
    +10 2012-04-07 举报
  • da7777a 丨Lv 3
    写个遗嘱公证就可以,如果过户的话会交很多税费
    +10 2012-04-07 举报
  • ELLEBOY 丨Lv 4
    这个写不写都一样,如果过户到你哥名下,就是夫妻共有,
    +10 2012-04-07 举报
  • 探索综合 丨Lv 0
    写谁名字都一样,现在房子产权式已家庭为单位。可以想办法把房子做为遗产,死后贵您哥哥所有。这样不是更保险。
    +10 2012-04-07 举报
  • emailsj 丨Lv 4
    是的,即使还贷两个人都有份,最后产权也是归房产证上的人。只是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的。如果你真的爱你的老婆,如果你想让你的老婆有安全感,如果你想着以后生活幸福,建议还是在房产证上面写上你老婆的名字。《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0 2012-04-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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