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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特殊关系,农村土地或自建房可以自由买卖或转让使用权吗?(来自上海自建房小区)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她的母亲由外地改嫁到了广东某农村,但由于子女超出18岁无法随签户口,但法律在离婚后,将此子女已判予母亲。由天关系相处融洽,现房价也居高不下,家人都有意思想在广东安家。后父方有一女,称妹妹,愿意拿出自己申报的建房证和土地给哥姐建房。但由于考虑到各种因素,因为建房证的名字始终是妹妹的,法律上不承认这种哥姐拥有这套房的资格。想请问如果家人愿意,是不是可以申请办理相关的土地出售手续或房产转让手续,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北京市

    户口 自建房 房产 农村土地 举报

    提问者:不唱新歌

    发布于2012-01-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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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leung_baba 丨Lv 4
    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土地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流转(集体用地不能讲转让)必须要符合3个条件:1.流转双方要是本村村民;2流转双方都具备股权证(享受本村福利待遇);3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一户一宅”即具有本村常住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对夫妇为主要成员组成的家庭;无直系亲属的单身;二个以上成员的家庭,其中至少一人已成年。另外规定夫妻户口不得分开计算
    +10 2012-02-02 举报
  • 长江梦雨 丨Lv 5
    可以去公证的,公证后就可以正常办理的。
    +1 2012-02-02 举报
  • lgy284 丨Lv 0
    你可以去当地咨询下!
    +1 2012-02-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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