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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租赁问题

    我们家有一套房子租给了一个远亲,有5、6年了,但没有签合同,房子可能下半年或明年拆迁(拆迁办的人前几天已经打电话来问产权的问题了),租户给了今年下半年的房租。想问一下,我在网上看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说:“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我看得不是很明白,拆迁后我们会买一套安置房,如果承租人不肯解除租赁关系(说白了就是想要钱),那按规定,被拆迁人(我)和租赁人(我远亲)会得到怎样的补偿?原来补偿给我的钱会分一部分给租赁人吗?新拿的安置房肯定不会再出租了~另外,拆迁之前有些人家会在房子周围新建一些违章建筑,那多久算是违章建筑呢? 北京市

    产权调换 拆迁办 租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只住别墅

    发布于2012-02-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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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dz8904 丨Lv 1
    你们连合同都没有签,什么都不要想了。等拆迁吧!你的拆迁赔偿金不用给租户,只需要把他之前多交的房租退还就行了。这个不牵涉到谁违约的问题,按合同来说这个双方都不会承担责任
    +11 2012-02-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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