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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中的抵押权过期问题

    2007年我和卖主就他们单位新修的住房签订了交易合同并设定了抵押物,我已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卖方93%的房款,余7%在房屋过户后支付。但今年3月才发现抵押权在09年11月已到期,该房产预计在今年底才开始办理产权,这种情况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购房权益?抵押的效力是否已完全丧失?卖方如此时反悔,我该怎么办?因和卖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违约金很低,因此很担心。 北京市

    抵押贷款 购房 违约金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bian860

    发布于2012-01-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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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indows0596 丨Lv 4
    没事,找中介他们会保护您的权益
    +1 2012-01-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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