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住房公基金如何取出?$https://m.fang.com/ask/ask_408781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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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基金如何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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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我心灰翔
发布于2012-01-17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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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erh
丨Lv 0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申请人应是产权人、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提取有效期限为产证发证日起6个月)(二)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适用于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或城镇私房)(三)离退休或者到达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四)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五)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六)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七)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结清提取有效期为结清之日起3个月,结清时已使用公积金的除外)(八)重复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合并。(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十)职工因下述三种情况:?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从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十一)职工因下述三种情况:?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且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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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qdg
丨Lv 0
公积金是不能随便取出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另外,外地户口打工人员,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提取公积金,提取后注销原公积金账户。公积金办理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带上符合以上相应条件的证明,比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提供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离(退)休的需要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等,并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卡),到工行公积金专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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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m0978
丨Lv 1
购买还新房一手拿缴纳过的契税单、新的产证去住房公积金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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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月光
丨Lv 4
早着呢,慢慢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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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xxokok
丨Lv 0
新产权证的一年时间内,拿着新产证和契税单就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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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hutang
丨Lv 2
购买还新房一手拿缴纳过的契税单、新的产证去住房公积金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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