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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英
经纪人
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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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域驿站
丨Lv 3
申请-初审-复审-公示-备案 申请:1.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三份。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3.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4.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⑴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 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⑶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⑷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⑸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⑹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公示:调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初审和复审公示期限,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初审公示和复审公示期限各为5天;廉租住房初审公示期限为10天,复审公示期限为5天。 备案:市建委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建委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 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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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真情谷
丨Lv 4
申请-初审-复审-公示-备案申请:1.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三份。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3.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4.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⑴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 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⑶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⑷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⑸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⑹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公示:调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初审和复审公示期限,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初审公示和复审公示期限各为5天;廉租住房初审公示期限为10天,复审公示期限为5天。 备案:市建委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建委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 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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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shaojian
丨Lv 4
到户口所在地的住房保障处申请。具体流程可登陆北京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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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东壤
丨Lv 5
《办法》规定了三类可申请人群: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在配租管理方面,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仍然采用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的方式进行。此外,《办法》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