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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很急,大家帮帮我

    我租了县商业局下属的民贸公司一个商场,用作超市,面积2000平方,租期10年(还剩4年左右),租金30万/年,刚租时很贵,物价上涨后,现在已是相当便宜了。土地是是**划拨的。 其中有这么一条:如因为城市建设需要或**规划拆迁,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我想知道怎样才算“城市建设需要或**规划拆迁”,如果卖给开发商,修建商品房,这样算不算城市建设需要或**拆迁?我又可得到什么赔偿,现在超市赢利大概在100万/年。 我们是五个人搭伙租赁的,签有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如果他私底下和房东解除合同,是不是违约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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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异想天开的疯子

    发布于2012-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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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duhbabfsd 丨Lv 2
    算是规划拆迁,不过也会有补偿。合伙合同要看是怎么签的(公证) 没有公证 要去法院问问是否有效,无效的话 签租赁合同 自己解除就不违约。
    +1 2012-03-17 举报
  • 蓝梦可乐 丨Lv 0
    “城市建设需要”是公益性质的;“**规划拆迁”是要有**批文的。否则,不符合你们的合同约定。再者,有关合伙经营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全体合伙一致同意,除非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私下解除没有法律效力。
    +1 2012-03-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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