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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单方面取消预售合同,请问属于违约吗?

    我在03年8月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说是国有产权,我便买了,预付30%,并且签了预售合同。当11月拿钥匙的时候,告知产权没有办下来。于是业主意见很大。当时开发商便与业主签了个补充协议(即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规定04年6月前办不下来产权将按照一定比例赔赏业主。等今年10月份可以办产权了,开发商贴了个通知,说:依据2003年6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依此来取消相关赔赏,请问,开发商这样属于违约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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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henkan520

    发布于2012-0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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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彭喜双 丨Lv 1
    确实是有点钻空子的感觉,没有太明显的协议,不存在违约。
    +10 2012-02-27 举报
  • 姜友冬 丨Lv 4
    呵呵 这个可以着实考证
    +10 2012-02-26 举报
  • linmuyishu 丨Lv 1
    如果真是不可抗力出现了 那你就自认倒霉吧 但也有可能你被开发商忽悠了
    +10 2012-02-26 举报
  • 西环张三爷 丨Lv 3
    钻了法律的空子。。。。。。
    +10 2012-0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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