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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1月初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把房子给卖了,当时合同中约定的各种税费都由买方承担,但新国八条出来后纠纷

    现在因为营业税缴纳由差额变为全额了,买方给我和中介电话说新增加的税费他不承担,要求我来承担,如果我不承担他就起诉准备解除合同,还要算我违约,我不知道如果打官司我会不会败诉?我仔细看了合同,合同中有一句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需缴纳新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的,由买受人缴纳。我会不会因此句话败诉?我问了中介,中介说的是肯定还要买方交,因为我是净落价。我该如何处理呢,新税费将近7万呢。 北京市

    营业税 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popi153

    发布于2012-03-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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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彭喜双 丨Lv 1
    新过八条,这也是**不可抗力因素,合同也有,所以费用不需你来承担
    +1 2012-03-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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