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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不成功,期间的收益归属问题

    B花了30000元买了邻居A的房子,后个人装修用了5000元,住了一段时间后又以3500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哥哥C,C用来出租一年获益3600元,此时A又反悔欲以30000元把房子从B的手中买回,C得知后又从B处要回35000元同时返还房子,然后A返还30000元给B同时收回房子。所有这些买卖均未走正常合法手续。我想知道的是,除5000元的装修差价由于邻居蛮横不讲理故B自认倒霉外,3600元的出租得益就应该归哥哥C吗?如果不是又应该怎样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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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沙河流沙河

    发布于200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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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淡淡de伤痕 丨Lv 3
    按道理应该归C,毕竟是C有理财的意识揽的客户所得,
    +10 2007-06-05 举报
  • 超级小兔儿 丨Lv 3
    当然应该归C,因为得到3600元的期间,这个房子是属于C的.而且B已经同意返还35000元换回房子.表示B接受的自己的损失.不过这么混乱的交易,有人要蛮不讲理的话,就很难说了.
    +10 2007-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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