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房,请教一下您,谢谢了~~
买了一套房屋,合同上约定房屋总面积是71平方,使用面积是60平方,公摊面积11平方;房产局量是房屋总面积69.3平方,使用面积是56,公摊面积是13.3平方,公司说公摊2。3要跟使用面积4平方抵消,所以只给退多算1.7个平米钱,认为公摊面积怎么能跟使用面积想抵消了,而且公摊摊那么多,房屋那么小,太不划算,所以想退房,不知道怎么做?如果退不掉该怎么做?向您求教,谢谢了,谢谢……(补充一下,房屋约定是今年5月底交房,9月才接到他们通知领钥匙,但还浮现了这种误差,都快崩溃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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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2-03-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