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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房改房是否属于福利分房?

    现欲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曾于2001年购买过一套房改房,不知道是否能满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其余条件均已满足)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房改房 住房制度 举报

    提问者:hao19

    发布于2012-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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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KANGTA1998 丨Lv 4
    房改房又叫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房改房也可以被称为福利房
    +10 2012-04-06 举报
  • 相思好比小蚯蚓 丨Lv 0
    首先你现在有没有这个条件,有的话,你现在是不是属于限贷的范围内,如果都符合人,你是可以申请经纪适用房的
    +10 2012-04-06 举报
  • 琳琳穗穗 丨Lv 4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 一、为保障余杭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z2007?{24号),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z2007?{258号),《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z2007?{9号)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本实施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 三、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余杭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 四、余杭区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房改办”)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区发改、财政、监察、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审计、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镇乡、街道、管委会和金融机构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我区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工作。 五、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区各有关管理部门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六、严格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审核,加大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力度,逐步扩大覆盖面,实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衔接。 七、在我区范围内经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本办法和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区**定期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区房改办会同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其中建设用地计划应当列入全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禁止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行政划拨土地,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开发普通商品房。 十、区房改办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地和项目建设任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应以集中供地、集中建设、集中配套建设模式为主,由项目所在镇乡、街道、管委会...
    +1 2012-04-06 举报
  • 金清蓝梦江湖 丨Lv 3
    买不了了
    +1 2012-04-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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