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跟转租人以及房主之间事情?
去年9月份在宜宾租了家写字楼办公司,房屋是转租给,跟房主没有合同,是跟转租给那人签合同,先交了一季度房租跟押金,房屋向来没怎么用,在交完第二季度房租时候,有事回了北京向来到3月份才忙完.在回到宜宾后才知道转租房屋给那个人联系不上了,还欠了房主一万多房租.还有几台电脑在房屋里,要拿出来.可是房主把房屋从新加了道门还换上了大锁,进不了房屋.联系房主,他说他不能保证那电脑就是,不让拿.于是去了排出所,排出所人说因不能确定那电脑就是,所以必须要找到转租给那个人一起当面解决,排出所让把那个转租人找来才能给处理(报案,找人这样事情不是排出所理应做?)在宜宾呆了半个多月想了许多办法也没找到那个人,因那段时间家里生意较忙所以就又回北京了,这事也就放着了.现在回了宜宾又去排出所,他们还是让把那个人找来. 求解:一下,这事该怎么做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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