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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租了一套房子,1500一个月,我们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不到3个月,房东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新房东),新房东要求增加每个月的房租费用,请问是否合理?增加的那一部分是不是由老房东承担?还是原来的合同仍然有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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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茶的氤氲

    发布于2012-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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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半个半仙 丨Lv 3
    不合理,合同还是按以前的合同生效 如果要加房租是不合理的,可以找以前的公司 来做这个事情
    +1 2012-02-23 举报
  • 雾雨忧 丨Lv 3
    不合理,原来的合同仍然有效。
    +1 2012-02-23 举报
  • 闽南歌专卖店 丨Lv 0
    原来的合同已经在卖掉的那瞬间被原房东违约,你可以对原房东所有违约金,合同上应该写着,现在房东要和你续签合同的
    +1 2012-02-23 举报
  • 紫蝴蝶的梦想 丨Lv 1
    不好说,按照常理应该由老房东承担、
    +1 2012-02-23 举报
  • 假想的舞台剧 丨Lv 0
    不合理,原房东要赔偿你一个月或是两个月的房租做为补尝
    +1 2012-0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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