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经济法房屋纠案例解析。。万分感谢。。$https://m.fang.com/ask/ask_407336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073368
-
经济法房屋纠案例解析。。万分感谢。。
任某5月份托人购房一间,约定签房契时付款一半,办理房产过户时,付另一半款。5月16号,签约后任某就付了房价的一半,之后双方申请过户,7月18任某取得房产证,正准备回去付另一半款项时,不料暴雨把房屋冲坏,任某以未交房为由认定房屋合同作废损失由对方承担,并要求返还已交的钱,但对方以已交房为由,房屋归买方所有,并追溯未付款项。请问1买卖双方的合同是否有效。。2没交付的房屋被洪水冲走,由谁承担。。。 北京市
更多
房价
购房
房屋
房产
举报
提问者:lisue645
发布于2012-04-03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