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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才能把房子拿回来?

    爷爷共有三个子女,爸爸、姑姑和叔叔。去年三月,在三个人的见证下,到公证处公整了遗嘱。遗嘱将名下房子平分给三个孩子。后房产证及身份证由大女儿即姑姑保存。后三孩子以房子做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修建新房子,用于出租。今年爷爷过世,小儿子即叔叔拿出了同一份公证,说爷爷去年七月重新做了公证,将其遗产留给小儿子。而其公证所使用的身份证,为派出所开的临时身份证明。现叔叔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给他,我们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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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任红茹

    发布于2012-03-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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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理想战争 丨Lv 4
    如果你叔叔手上的公证书是真的的话,你就没有办法了。因为公证其实是可以撤销的。遗嘱是以时间最后的一份为准的。/你现在有两件事可以做,第一证明这份公证是假的,这个可以去公证处证实,找回当时的录像就可以了。第二就是找你爷爷当时的主治医生,证明去年你爷爷已经神智不清,无法做出民事行为了。/找到这些证据,你就可以跟你叔叔坐下来谈一谈,因为作假的公证书是犯法的,要坐牢的。他会比你跟怕
    +1 2012-03-20 举报
  • evaxl 丨Lv 0
    把两份公证拿出来,辩真假,公证都要当事人到场才能公证的。你们可以不还房子,如果房子被占了,可以向法院诉送。
    +1 2012-03-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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