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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母房产继承

    我母亲于2007年1月6日死于白血病,病前在延吉市购得一处房产,产权人我爸爸。爸爸即将结婚,我是否有权对这处房产进行公证。份额是多少?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产权人 产权 举报

    提问者:果冻19

    发布于2012-01-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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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乐乐卷儿 丨Lv 0
    你有法定继承的四分之一产权,可以对此房产做公证,也可以让你父亲做婚前财产公证或他同意放弃做财产转移,把此房产转到你名下。
    +1 2012-01-11 举报
  • 护国二法师 丨Lv 3
    子女对母亲的财产有法定的继承权利
    +1 2012-01-11 举报
  • 阳光融露 丨Lv 4
    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如无遗嘱且你再无兄弟姐妹,你母亲的那一半房产可由你父亲和你共同继承,即为你有该房产的四分之一继承权
    +1 2012-01-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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