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遇到节假日银行延期放贷,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https://m.fang.com/ask/ask_406905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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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节假日银行延期放贷,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各位专家好:首先我是买方,09年我签了一套小房子总价72万,我们签的合同中有一条约定:“1月31日前完成过户,否则每天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遇到银行延期放贷可适当延期。”并无约定可延长多长时间。实际银行放贷为2月7日,因为过年,中介并未通知我放贷的事情,一直到2月12日我主动提问才告诉我7号已经放贷,我只能节后联系卖方,但卖方却以超期为由要求我赔偿违约金(从31号开始算起),他说:合同规定可以延期办理过户没有问题,只是过户手续可以延期办理,但违约金不受约束,仍要我赔偿,他说法是否合理?是不是在钻文字的空子?有没有具体哪条法律能反驳这一说法?如果要我赔偿违约金的话,中介有没有责任?我是从1月31日起算还是2月8日起?中间春节算不算?现在他以此为由拒绝跟我办过户手续,我是不是可以说他违约让他赔偿我??如果我拿到具体法律条文告诉他仍我无效,真打官司的话我有多少几率能赢?费有多少钱?问题比较多,希望各位专家能回答我所有问题。(我在朝阳区)谢谢各位专家。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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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immarlerype
发布于2012-01-17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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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duoduo
丨Lv 4
这样是不会产生违约金的 合同上写的应该是以工作日来计算 周六日和节假日都不算做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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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ai840812
丨Lv 2
这种情况是属于正常情况,应该让卖方理解,并且银行逾期放贷和您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所以主要责任不是在您,您还是在努力和中介,卖方协商吧,走诉讼的路,对谁都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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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yifei
丨Lv 4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这个是正常的,当初协议没有放宽银行放款日期,这是由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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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说快板
丨Lv 2
不需要。属于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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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2002
丨Lv 3
没办法追究银行的责任,中介应该帮忙催款毕竟银行是中介给找得吗,也没有必要赔偿业主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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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h-lcf
丨Lv 4
不用的,合同上一般写的都是工作日位单位算的。不包括周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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