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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毁约的问题
我现在外地工作,老家有一处门脸房(房产证是我自己的名字),现在我母亲将这个门面出租给了别人,并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我自己想收回来做生意,但是租房的人不肯归还,请问我有办法收回来吗?合同当时注明了违约金的问题,那么我直接违约收回房子可以吗?我愿意支付违约金。实在不行的情况下打官司赢的希望大不大?谢谢各位了,希望懂行的给我分析分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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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细带系鞋带
发布于2012-02-15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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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2
丨Lv 4
可以收回来的,只要愿意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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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江湖
丨Lv 0
可以按照合同来,可以收回,违约金也是要给的,再说产证上是你的名字,当时出租的时候你不在场,没签字,打官司赢的机率很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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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古吉古
丨Lv 4
如果你愿意支付违约金,那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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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lcat19
丨Lv 3
完全可以!只要你愿意支付违约金,是有理由收回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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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6qq
丨Lv 0
房子出租给别人,那么使用权就是别人的,如果违约的话固然有违约金,但因为你这个是商铺,那如因为你的违约而造成租客的经济损失也会需要有你来承担,如果打官司,你赢的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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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美儿
丨Lv 0
建议协商解决,打官司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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